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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尊重历史,实事求事”

2012-06-17 16:57:12 来源:糜晋瑜 浏览:2992
    房管部门强调的历史是指社会主义改造后经租房已归国有的事实,而经租房主则认为应尊重历史的原貌,按最初国家经租时的政策归还产权。二个互不兼容的观点,加上最高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经租房权属争议排出在司法救济之外,使经租房主寻求正义,维护自己权益的途径都已经失去,不得不走上边缘的上访之路。
    “尊重历史,实事求事”,首先必须承认历史,才能够尊重历史。只有承认历史的真相、承认曾经的错误,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否则,谈何历史之信任,谈何历史之价值,谈何以史为鉴?
    经租房的产生至今已50多年,建设部多次出台通知、意见宣布经租房的所有权收回国有,请问这些文件有上位法支持吗?经租房是“左”的错误及共产风的产物,这才是历史的真相。房管部门如果认为这段不堪回首的历史是正确的,那现在就继续社会主义改造,把现在超标的房子也都改了,这样才体现公平。
    2008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7批}的决定】中将1964年9月18日【关于国家经租的房屋不允许继承问题的批复】予以废止。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590号令】后,全国各地相应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些城市将经租房纳入补偿范围。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从国家的法律层面,还是从纠错方面,经租房产权归经租房主。这才是尊重历史,实事求事。
                                  糜晋瑜201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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