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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敏的申告2010-07-06 22:27:53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875次
袁敏的申告
尊敬的各级领导您们好,你们辛苦了! 事情的由来就是:解放前后,我爷爷和父亲在长江上游靠拉船和带点山货回武汉卖点价,干了一辈子存了点钱,「适逢」国MD败逃台湾后,国内「武汉市」的房价很便宜,为了老了有靠,子孙有饭吃,所以倾其家当和借债买了三栋房子,共800余平方米。没几年,56年私方改造开始了。这个运动声场很大。爷爷只好把3栋房子都交出去了。政府又退还了一栋给我家定为自留自住的自留房。谁知过了两年,即58年又将这栋房子纳入了第二次改造。留下了56平方,67年文革期间又改造了,「经过」第三回全部收走了。当时我家有祖孙三代12个人。找了两处共36平方的陋屋分居,还要给房管所他们交房租。由于没有收入,爷爷奶奶第二年就死了,四妹也死于贫血。3栋房子经过3次改造1个平方也没有了,造成生活极度困难。 80年代政府开始正本清源,纠错纠偏,棍据湖北省305号文件和武汉市197号文件,才知道我家自留自住的洪益巷40号留房是不应该再次进行改造的,应该发还给我家。2005年我家申请后,区里拖着不办、市里也是口头上讲留房应该发还,「后来区里」怎么又说改造有效?这样区市两级互相推托至今5年了。还是没有结果。有的办事员讲“省里面的文件,我们不执行”可是市里的197号文件也未执行,这是为什么? 如果他们真是尊重历史,这事就不会拖拉几十年,早就落实了。法律和政策制定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的威信和政府形象就看这些干部了。 申诉人:袁 敏 2010.3.17 电话:1307124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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