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彭汉宜写给唐良智市长的信

2011-08-17 21:03:38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091

尊敬的武汉市市长唐良智先生:

    您好!

     我们是辛亥革命者彭东亭的孙女,名叫彭汉宜,彭慧。住桥口区桥口区中山大道23-1号8楼3号。我们祖父生前原拥有一处房产,位于桥口区中山大道69号,(后改为中山大道63、65、三乐里79号)分前后两栋两层门板楼房,属合法的私有财产。1958年10月,响应政府号召将后面一栋面积为329平方米的住房交国家经租,留下前面一栋261平方是自住房。1978年10月,被桥口区房产公司假借“漏改房”再次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不付定息、即无偿接管)到国家有政策落实发还私房时,房产部门却以不是“文革”中没收的私房,不属于落实政策的范围,拒绝发还我们的房屋。导致1992年,桥口区房产公司搞房屋拆除改建(就地安置)时,我们没有得到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害地我父亲上吊身亡,难道他们不应当承担逼死人的责任吗?  1995年11月,桥口区落私办说我家私房又属于落实政策的房屋,要我们去公正处办理继承人的合法手续,计领取发还补偿费14325.60元。我们不知道这是什么补偿费?他们答复;‘因原房已拆除,按房屋残值价折旧每平方米80元给予的补偿。难道我们街面产权私房186.23平方米仅用14325.60元就是给我们的补偿?这公平合理吗?1978年,他们想收就收,1995年,想退就退,拆房还有理,根本不与我们房主协商,价格还由他们定。  尊敬的唐良智市长;1978年桥房公司收走我家房屋的是“一群母牛”,而在1995年由无偿接管到作价补偿则是“一杯牛奶”呀!(1995年1月桥房公司还建安置我们拆迁户时,超出原房面积的多余部分则是按每平方米2000元到2600元以上价格分别购买居住房, 每月还得交房租,而给我们作价补偿的也是桥房公司,他们却给我们街面产权按每平方米80元补偿,还不安置住房,)这是落实政策吗?简直是强盗所为。我们房主没有任何权利,比犯法、犯罪的人都不如,他们犯法、犯罪还有申诉的权利,最后还要签字画押才能定案判行。为何我们的权利被法院判定剥夺了?难道我们不是中国的合法公民,还是我们的遗产私房是非法所得?因此,我们恳切希望市长唐良智先生帮帮我们,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道,为辛亥革命老人的合法财产早日得到归还,谢谢您为感!  此敬!                                                       申诉人; 彭汉宜,彭慧                                                               2011年8月17日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经租房那些事儿
百姓举报最高法迟迟无人问
行政起诉书
本网留言转登
业主来稿照登
张国纲的申诉状
罗华的关于要求落实私房政策归还私房的申请
王会堂诉求书
转摘自“中国经租房维宪联盟”qq群文章
外人占住46年 终于“屋”归原主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诉讼《答辩
天下奇闻:87年对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陈志先的行政诉讼
彭汉宜《一封公开复查申请书》
武汉私房维权博客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转摘自“中国经租房维宪联盟”qq群文章
文革产控诉状共案稿张国纲拟文
要求返还文革产房屋的诉求
讨要武汉青年广场购房款(2010年8月11日更新
刘家祥个案:要求房管部门停止侵权返还私房
张国纲先生接受某记者的采访
熊瑞兰专集:给市长写信及回复(2011年12月1
罗华的关于要求落实私房政策归还私房的申请
经租房那些事儿
中国汹涌的上访现象何时能到头?
胡利汉给武汉市市长阮成发的一封公开信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诉讼《答辩
张国纲“文革房”案件的证据及说明
刘宝珠:强烈要求归还合法房屋产权
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汇报(待续)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