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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房地公司(代省长信箱 )回复太离谱!(20110921)2011-09-22 23:24:14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192次
武昌区房地公司(代省长信箱 )回复太离谱!
武昌区房地公司(代省长信箱 )回复太离谱! 此说大错!武政办(1984)197号指示:“出租房屋和自住房屋的划分,一律以接管前房主自行经管的实际用途为依据”见我们填的《跃进规划表》第一栋房的二三楼,除一间房(19.89平方米)出租外,其它是自住。不包括一楼的通道分摊面积,我们自住就有133.19平方米。而58年是“私有出租房屋”才纳入改造,不是要老百姓将自住房也交出改造的!决不是私有房屋改造。在这栋楼中说我们只有96。51平方米就是胡绉! 区公司说:第二栋(后边平房)61.27平方米,第三栋18.90平方米,纳入了社会主义改造,请问批示在哪? 市档案馆记载:我家后边平房是 “现留住”,《跃进规划表》上盖公章批示:“后边平房留下自用”,为何不给我们用?留下自用的房屋你们为何拆除了?曾记否你们说:“私改以来,从未发生过现状变更的,应以私改档案资料中记载的留房面积为准。”连武汉市档案馆的私改档案你们都不信了?你们到底信什么? 区公司2011/3/15代省长信箱回复说:“因留房中无厨房、厕所,解放路街办事处(现黄鹤楼街办事处)曾签署意见,同意由熊家继续使用后面的厨房、厕所,同意由我们继续使用的厨房、厕所,没写让其他人使用。现在这地怎么又变成你区房地公司用了呢?白纸黑字犹在,是写的“后边平房留下自用”。 感谢淼淼熊瑞兰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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