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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网友周重留言2012-04-22 20:10:12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410次
网友留言转载 周重 北京市民周重住房被开发商掠夺(图) 周重手持房契守望被扔路边的财产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4月11日上午9点半,北京市民周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炭儿胡同13号的私宅,被大栅栏投资有限公司雇佣30多位身穿保安制服和便装的人非法入室,将其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品搬到大街上,周重报警,警方到场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制止。 周重首先向本网信息员自我介绍说,他现年48岁,无业且单身,北京西城区炭儿胡同13号院为其祖传私产,1958年该院交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房管部门负责修缮管理并提取70%房租。 昨天上午他回家时,一群人正在从他院子里往外面搬自己的家具,里面一位戴眼镜的中年妇女见周重,自我介绍说:“我们是大栅栏街道办事处的”。周先生当即提出严重抗议,并立即报警,同时要求对方暂停侵权行为,等候警方到场处理。 5分钟后,西城区大栅栏派出所两位警官来到事发现场,周重向警方出示了自己的房地产所有证复印件,该复印件由西城区房管局于2012年3月26日提供,原件系北京市人民政府地政局于1951年颁发。警方随即要求周重和对方一名中年男子一起去派出所做笔录,但并未制止对方继续往外搬东西的违法行为。 警方在给周重制作笔录时,向其出示了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宣全字第05307号,以及北京市宣武区房屋管理分中心一分部与大栅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直管工商业用房租赁合同。警方对周重表示,我们看不懂你持有的房地产所有证,我们只认房管局的房屋所有权证。当周重指出,本人的房地产所有证取得在先,并且没有被法院或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宣布作废,那么房管局的房屋所有权证肯定存在问题,大栅栏派出所应首先制止对方的侵权行为,并责令其恢复周重私宅内的原始状态。否则,要求大栅栏派出所就此事马上立案。警方解释说,这属于民事产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去法院立案,公安派出所只能备案,并在法院需要时及时提供。 大栅栏派出所最终认定:参与本次事件者均为大栅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大栅栏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是否介入,无法核实。 如今,周重手持人民政府颁发的合法房地产所有证,却被直管工商业用房承租人――大栅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野蛮扫地出门,仅有的私人财物都被随意抛弃在祖宅院门外,无人过问。周重也从此沦为无家可归者。 周重电话:18301026350. 2012-4-17 8: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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