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网友潘大海留言
2012-04-23 09:32:49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582次
我家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三新横街有栋私房三新横街26号,砖木二层楼房,建筑面积93.96平方米,系潘承耀我父亲48年向当时的房屋开发商熊介记银(营)造厂花金子买的、江汉区私解办凭什么依据说我家是租地建屋。我父亲一十五岁到汉口丁永兴白铁铺当学徒,学徒出师在汉口胜利街租房开店。四八年向三新横街二十八号熊介记银(营)造厂老板花金子买的,我父亲是个文盲大字不识一个。向谁租地根本就不知道。更不可能有时间去建屋。三新横街26号同12号到30号是一个整体,我一家也不可能租地建屋。江汉区私解办凭什么说我就是租地。请解答。还有30号是俞朝品买的28号是熊泥瓦匠自己的26号是我家的24号是民众乐园大老板易宝三买的22号是张步云的20号是霍红发家的每家都有根底有老街坊知道。还有18.16.14.12.至到2号和三新横街1至35单号都是私人的房子都是58年社会主义改造了的房子。通过落私都还给私人了。82年延安房管所将22至36号房子拆了我家的房子就变成了租地房子,这是凭空捏造。没有依据我是在三新横街生长大的对三新横街可以说是个老历史见证人。江汉区私解办根本拿不出依据来 2012-4-20 15: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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