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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业主后代”是个什么?

2012-09-24 23:11:58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439
尊敬的武汉市市长唐良智先生:

    您好!

    我是武汉市一普通市民。在查询码为072201209070951342的信中我向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先生控告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私自设立“信访处”的违法事实,并恳请他依法责成武汉市房管局撤销这个非法的内设机构。该局做了如下回复:“5 您的信件不被受理,原因如下:加强信访部门建设本身就是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重要举措。私房业主后代冷明此人的多种非正常投诉行为具有明显的干扰和危害特征,建议属地公安部门对此依法训诫。(回复单位: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复时间:2012-09-20 17:46)”

    唐市长,我是不是“私房业主后代”不可能由房管局来认定吧?“私房业主后代” 是罪吗?“私房业主后代”就不能指出武汉市房管局违法行为吗?我指出该局非法行政行为就要被“属地公安部门对此依法训诫”吗?您是武汉市的一市之长,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由您直接任命,我恳请您告诉我:我的行为合法吗?该局的回复合法吗?如果我“具有明显的干扰和危害特征”,就请指出我“危害特征”是什么?如果该局能够指出我违反了哪一部法律哪一项条款,我一定虚心接受“属地公安部门对此依法训诫”;如果是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私设“信访处”错了,就应接受“属地公安部门对此依法训诫”并公开认错,我的要求不过分吧。法制的中国按法律规定办事,该局“信访处”合法就公示合法的依据,不合法,则立即撤销,这才是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

         唐市长,您一定会支持我的诉求的。

         谢谢唐市长!


                       武汉市民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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