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武汉市房管局声称信访处已经“申诉并备案”的依据是什么

2012-10-13 06:47:22 来源:我就是冷明 浏览:2614

尊敬的武汉市市长唐良智先生:
     您好!
     我是武汉市一普通市民,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在信件编号为D20120907008的信中,我向您反映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私设“信访处”的违法事实,该局代您给我的回复称:“冷明:你在网上没有及时看到房管部门信访处的有关工作职能,是因为市房管局过去有专门的信访处,后因土地职能划转后,暂时未设立信访处。现在新时期机构调整改革中,市房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内部调整恢复了信访处,并向市编办进行了申诉并备案。网上职能及信息更改有一定滞后。如你需要咨询,可直接到市房管局一楼信访接待室咨询。也可打电话:85482303进行咨询”。

    唐市长:武汉市编制办给我的回复称市房管局“未设信访处,…网上的信息是准确的”,而武汉市房管局称已“申诉并备案”,既然武汉市房管局信誓旦旦的坚称已经“备案”,当着唐市长您的面,他们能不能把他们的证据拿出来呢?文号是多少?批准日期是什么?这本来就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呀。唐市长,麻烦您责成他们立即将他们的“依据”公之于众,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吧,如果提供不出来,说明他们的胆子也忒大了点吧,当着您的面都敢造假,您说呢?我期待着您的回复。谢谢!

                                        武汉市民冷明
                                                   2012/10/12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钱志铭先生的维权日志
全国千百万“国家经租房”权利人致十三届全
武汉市民糜晋瑜先生给市长的信
武汉闵小莲的检举控告信
武汉市市民糜晋瑜 先生向武汉市市长提出的咨
武汉市武昌区刘建军给包案区长胡建的一封公
武汉市民糜晋瑜给武汉市长的一封信
党中央从来没有出台将私有房产收归国有的政
私房改造是社会主义改造组成部分吗?
谈最高法文件清理结果的鉴定标准
定租与定息的区别
谈经租房政策的两个核心文件
最高法院判例:人民法院在立案环节不宜强求
向武汉市人民政府反映“关于祖宅土地房屋权
1.26亿的前世今生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冷明的部分博客
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汇报
给武汉市《市长信箱》的建议
依法申请对规范性文件--最高院法发〔1992〕
武汉老年讨房团呼之欲出☆☆☆
关于撤销“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决定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
递交给国家信访局的投诉信
评阮竹青的谬论之一
党中央从来没有出台将私有房产收归国有的政
这样的规定不会就这样寿终正寝了吧。
武汉市房管局的《答复书》?求助信?
涉及“落私”文件及法律汇编
解读武汉市房管局官网上关于“解私”的一篇
武汉市信访局负责《市长信箱》的工作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