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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2013-08-06 16:25:14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599次
本网讯
今天上午10时许,我们听说,武汉市房产局有位新副局长名叫黄立是分管信访处和落私的。我们八亇人(全是武汉各区的讨房业主)就找到14楼黄局旳办公室。当黄局得知我们是落私上访户时,说:走,我领你们去找阮竹青。(请注意这亇细节,他不是说你去找某某人就一推了亊,而是真的带我们大家找到阮巡视员的办公室)同时他叫工作人员通知有关落私的干部到场,同我们面谈。在项、张、阮三人来之前我们主动地向黄局谈了些问题。 黄局虽然不偶言笑,谈话不多但我们亲身感到,他是在认真的听我们的诉求。我们感到幸遇黄局,今天不虚此行. 有位老同志谈了三点要求. 实际上就是6月4日在市委上访时提出的“落私群体上访诉求书。”其内容如下: 根据习总书记维护宪法尊严的讲话精神,我们请求市委市政府责成市房产局,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信访条例、信息公开条例,执行国家关心民生的大政方针,解决私房历史遗留案件。 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 房产局局长每亇月接待落私上访群众至少一次。 (今天方才得知,市房局正副局长竞有十位左右,平均每位局长一年只须接待一次,一年与讨房群众见一次面为什么这么难?可见市房产局党组织群众路线教育之极端缺乏。) 二、 责成房产局官员忠实地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办发【1980】75号文件精神。恢复落实私房办公室工作,尽快的解决历来发生的错收、错改私房案件,不搞政策变通,不玩政治手腕,为民解困、为国分忧。促进本市和谐社会建设。 (今天在大家面前张国安处长和阮竹青同志都承认《151号文》是市房产局的工作条例;至于落私和解私只是名称问题,正如房产局在各地的称呼不-样没有什么区别,干的亊一样就行。 三、2008年市财政局拔款1.26亿元给房产局作为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项资金,该局一直暗箱操作,-再拖延落私时间,将此款截留在账上,五年耒,政府花了钱,问题未解决,群众未受益,这是为什么?武汉市房产局作为受款主体也是专款专用的主体理应对此款的使用信息公开。人民政府用于赈灾款不存在个人隐私问题。 记录还在整理中请关注下期批阮竹青谬论之三。 20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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