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本站原创 >> 向武汉市监察局控告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向武汉市监察局控告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3-08-23 21:25:08 来源:冷明 浏览:3049次
控告信
尊敬的武汉市监察局领导: 我是武汉市一市民。2012年9月7日,我依法在湖北省省长信箱里向王国生省长投诉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私自设立“信访处”的行为。该局在回复中对我进行恐吓:“私房业主后代冷明此人的多种非正常投诉行为具有明显的干扰和危害特征,建议属地公安部门对此依法训诫。”我感到无比的恐惧,不停的反思和回忆,并未发现有何处违法和具有“干扰和危害特征”。我并不放心,又专程到我住地找到辖区的片警,请求他们对我“训诫”以让我知道我的违法之处。片警告诉我没有接到对我“依法训诫”的通知。我天天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之中。为此,我又于今年上个月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恳请他们告诉我如何“依法训诫”。 7月26日,该局给我答复称:“我局已向市维稳部门反映你的上访情况,你经常缠访、闹访,江汉区政府维稳部门和所在街道已将你定为重点稳控对象。”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并没有上访呀,我只是依法向该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他们的违法行为提出质疑,如何就变成上访了呢?而且还是缠访闹访?难道该局一向市维稳办反映,我就变成“缠访闹访”?定为“缠访闹访”难道没有程序吗?我赶紧向江汉区人民政府、我所在的街道唐家墩街办事处提出申请,他们均告诉我未将我列为“重点稳控对象”。现在证实了该局信口雌黄,无端的对我持续的恐吓。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之规定向贵局控告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违法行政的行为,期待着贵局责成武汉市房管局承认错误,公开认错,并就此给予以我书面答复。 此致 武汉市监察局 控告人:冷明 2013/8/23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住址:汉口 附: 1、 省长信箱回复; 2、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回复; 3、 江汉区政府回复; 4、 唐家墩街办事处回复。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
|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