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解决私房遗留问题工作中设置障碍?
2011-11-16 16:41:0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549次
武政办{2009}151号文件的指导思想明确指出:“坚持依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照政策,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社会主义改造经租房、文革产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妥善处理”。然而市解私办在回复中违背文件精神,人为地割断历史,竟然把我家经过1956年公私合营的留房这一重要历史事实抹掉了。这难道是按照‘依照政策,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平、公正为老百姓办事吗?他们目的很明确就是不想执行湖北省委【58】{305}号文件精神。305号文件规定“已投资公私合营的企业者,不另行改造”已成了一纸空文。解私办工作人员背离151号文件,设置障碍,忽悠百姓,政府的诚信在哪里? 151号文件本是加快推进妥善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现在却成了市、区两级解私办互相推委的依据。市解私办说,一切权限都归区里。找区解私办,区解私办的官员又说政策的解释权在市里。再去找市解私办,市解私办的官员又说:“他们(指区解私办的官员)不认识字?”意指应该由区解私办来解释。就这样一推就是好多年,根本不想解决问题,老百姓心里积怨越来越深。 由于市区两级解私办不按武政办{2009}151号文件的指导思想办事,把群众的合理诉求根本不当一回事,治庸问责又没有涉及解决私房遗留问题,他们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监督。故群众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 市区两级解私办应为政府排忧解难,不要人为设置障碍,按武政办{2009}151号文件的指导思想办事,不安定因素就会越来越少。
{附回复} 市民 糜晋瑜 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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