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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唐良智市长的一封信

2012-07-20 06:48:1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742
尊敬的武汉市市长唐良智先生:

    您好!

    我是武汉市一小市民,抱歉打搅了您。我向您投诉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从今年1月起我向该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至今没有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从今年的元月至今,不知道已经超过多少各“15个工作日内”了。《人民日报》刊文称:“执法者在维护公共秩序时,首先保证自己有良好秩序;捍卫社会公正时,首先展示自己能处事公正;打击违法行为时,首先严格自己依法守法。”作为执法者的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自己都没有应有的秩序如何能够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呢?唐市长,我恳请您责成该局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办事,就我所提出的申请给予我答复。

            谢谢!
              此致
                           敬礼
                                 武汉市民  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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