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针对武汉市审计局,我向武汉市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013-02-07 15:42:15 来源:冷明 浏览:2553

行政复议请求:判定武汉市审计局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行为违法,要求武汉市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即公开该局组成的“调查组”所调查了解的关于市财政局2008年划拨给市房管局1.26亿专项资金中为何有8千多万一直保留在市房管局及专项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归谁所有的信息。

时   间:二0一三年二月七日

事实和理由:二0一二年,武汉市民张国纲先生等八人向武汉市审计局反映武汉市“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资金”是否专用的问题,该局给予了《武汉市审计局关于张国纲等8人反映武汉市“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资金”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见证据一)。在该文中,该局称:“2008年武汉市财政局将落私资金1.26亿元纳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部门预算,市房管局资金支付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各区房管局经财政部门批准开立了落私资金专户,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拨付资金。”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审计局就其组成的“调查组”调查了解的情况予以公开。该局就该申请给予我《关于冷明申请公开相关信息事项的答复》(见证据二)称:“我局高度重视,经仔细研究后认为,对于你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事项,请你向其他相关部门咨询为宜。”

武汉市审计局王顾左右而言他拒不公开其“调查了解”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请求武汉市法制办依法判定武汉市审计局拒不公开其“调查了解”情况的行为违法,并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请求。



证据一、武汉市审计局《武汉市审计局关于张国纲等8人反映武汉市“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资金”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证据二、武汉市审计局《关于冷明申请公开相关信息事项的答复》

申请人:冷明

日期:2013-02-07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钱志铭先生的维权日志
全国千百万“国家经租房”权利人致十三届全
武汉市民糜晋瑜先生给市长的信
武汉闵小莲的检举控告信
武汉市市民糜晋瑜 先生向武汉市市长提出的咨
武汉市武昌区刘建军给包案区长胡建的一封公
武汉市民糜晋瑜给武汉市长的一封信
党中央从来没有出台将私有房产收归国有的政
私房改造是社会主义改造组成部分吗?
谈最高法文件清理结果的鉴定标准
定租与定息的区别
谈经租房政策的两个核心文件
最高法院判例:人民法院在立案环节不宜强求
向武汉市人民政府反映“关于祖宅土地房屋权
1.26亿的前世今生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冷明的部分博客
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汇报
给武汉市《市长信箱》的建议
依法申请对规范性文件--最高院法发〔1992〕
武汉老年讨房团呼之欲出☆☆☆
关于撤销“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决定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
递交给国家信访局的投诉信
评阮竹青的谬论之一
党中央从来没有出台将私有房产收归国有的政
这样的规定不会就这样寿终正寝了吧。
武汉市房管局的《答复书》?求助信?
涉及“落私”文件及法律汇编
解读武汉市房管局官网上关于“解私”的一篇
武汉市信访局负责《市长信箱》的工作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