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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阮竹青谬论之二2013-07-21 13:15:5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656次
批阮竹青谬论之二
早在阮竹青任私房管理处处长时,经常宣扬自已的观点,其中最重要的“理论” 之一就是:不能用现在的法制眼光去审视过去发生的亊。换句通俗的话说,就是在阶级斗争时期和文革时期,无偿接管你们的房子,从现在的眼光看(以宪法和法律去衡量)是错误的。但是从当时的眼光看就是正确的!历史就是历史,我们当时没有错,无错可纠,所以我们就不能返还你们的房子。这就叫不能“翻烧饼”。 确实我们必须尊重历史亊实,切不可随意玩弄、篡改、编造历史,中华民族是最重视尊重历史亊实的民族。自古以来的史官,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维护历史记载的真实性。讲真话、写真亊,绝不欺骗子孙后代,大有人在。这是我们民族的优秀历史传统。这也是我们辩论的前提:尊重历史亊实。那么阮竹青所说,不能用现在去否定历史,就是个假命题。例如,我们不仅不否定文化大革命的亊实,尊重当时发生的所有亊实;亊实记录在案,亊在人心不可否认。对干某些人、某些家庭来说文革的经历可能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刻骨铭心,永世不忘的。当然也不充许别人否定这叚惨痛的历史。在文化大革命中房地产部冂红卫兵,以軟暴力在全国各大城市、以各种名义和无奇不有的手法,化私房为公房,大量地改造私房。侵占私房不过是文革这场滔天浩劫的-部份。当时,改造私房,仅须一纸通知就够了。因为要“斗私批修” 最高指示,谁敢违抗!收房子在当时是附合最高指示的。是“抓革命促生产”的胜利成果。这就是阮竹青所说房产部门没有错,当时确实没错;还有功!在当时越左越好旳形势下,大收而特收私房的房产于部确实立了功,有的因此提干、有的因此晋级等等。 在毛泽东宣布文化大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时候,他还宣布今后文化大革命还要继续进行一百次的时候,谁敢说个不字!谁能料到几年之后出现的“历史决议”: 文化大革命是错误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浩劫! 这样阮竹青先生的没有错的观点、没有错不纠错的观点,不就与党中央的驳乱反正相对抗吗? 早在1980年11月8日党中央就提出:十年浩劫期间被非法挤占、没收的私房,长时间未能发还,对于安定团结和现代化建设都很不利。现在,要求发还私房的来信来访日益增多,原房主与现住户之间的纠纷有时发生,矛盾相当突出。侵占私房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再拖下去,将会严重影响党、政府和人民解放军的威信。 中央重申:党的政策必须落实,国家的宪法必须遵守。十年动乱被挤占、没收的私房,必须在今后三、五年之内,根据不同情况,分期分批,予以发还…… 发还私房,是党的既定政策。各级党、政、军领导部门,必须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拟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努力开辟房源,指定负责通知认真负责抓到底,一个个的,一批批的,督促检查,落到实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蓄意抵制的,应严肃处理。(见中办发【1980】75号文) 对于文革房应当忠实的执行75号文件精神:发还给原房主或其合法继承人!这就是中央政策精神,不容篡改! 很明显,阮竹青的理论当时没有错,就不纠错的说法十分荒谬!这是他对抗中央大政方针,蓄意抵制落实私房政策的行为,其后果非常严重,因为他不是普通人,而是掌控全武汉市落实私房政策的主要一线负责人,历次全市落私干部会议的主持人、定调人。所以武汉市直到现在仍然是文革产重灾区!本网站201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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