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2013年8月7日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2013年7月26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给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答复意见”中称:“我局已向市维稳部门反映你的上访情况,你经常缠访、闹访,江汉区政府维稳部门和所在街道已将你定为重点稳控对象。”武汉市房管局在此用的是“已”字,说明是现在完成进行时。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一直行使的是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和部门依法行政的权利,并未“访”,而钧府又被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指使无端的将我定为“重点稳控对象”,申请人对此感到无比的恐惧和颤惊。针对武汉市房管局无端的指控,也针对钧府依武汉市房管局的指令而行的实际,申请人在此恳请钧府告知申请人:哪些属于缠访、闹访并会被“重点稳控”?期待着钧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
申请人:冷明
20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