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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 求 书(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4-04-30 21:37:23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206
诉 求 书(草案、征求意见稿)

诉求人: 武汉市文革房、经租房、错收错改房、权利人及继承人[附签名单]

诉求事项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

二、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行政赔偿针对的是国家行政实施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四、依据上述三部法律之规定特申请:
(A)、 要求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武汉市文革房、经租房、错收错改房权利人及继承人给予[国家行政赔偿]
(B)、 行政赔偿标准按照相关规定,以现行的市场评估价结算支付。

事实和理由
一、党中央有决议,文革是错误的!中办发【1980】75号文规定:“返还私房,是党的既定政策”低价強行收购违背中央精神。是行政滥作为
,严重的侵害了权利人的利益。经租房在1958年国家对出租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是“四个统一”,所有权不变,仍属于经租房业主。

二、1966年文革开始,房产部门利用当时的极左思潮和社会暴力,大规模的侵占群众私房住宅。同时在经租房方面,政府停止支付固定租金,
单方面终止了经租协议。

三、1991年前后房产管理部冂,利用豋记职能部门的条件,以行政手段,秘密地将我们的私人房产,登记到房管部门的名下,变成 “私转公产
”,违反了不动产登记、变更、转移的法律程序,是典型的“国家行政实施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四、2014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信访新政规定:“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使群众合理
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使信访问题在基层属地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武汉市房管局是解决这类官衙与百姓争权的
专职的责任单位,对我们的诉求必须书面回复并给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

申请人: 武汉市经租房权利人及继承人 [附签名单]

[2014.04.30]


(以上海市旳诉求书为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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