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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是救星2014-11-15 12:13:53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138次
四中全会是救星
四中全会是我们讨房户的救星。 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的早上,与平时一样,在市房产局的接待厅里,数十名白发苍苍老人们正在听发言 。发言人是武汉市著名私房维权人士:冷明先生和 糜晋瑜先生。 糜晋瑜先生讲解了“四中全会《决定》的內容中,关干(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涵义和与我们大家的关糸。这个变化意味着在2015年5月1日之后我们讨房维权者,将有两条路可走:上访之路和司法途径。 在座的许多老人有旳多年上访,历尽千辛万苦受、受尽忽悠之骗,被当作为“人球”推来踼去, 问题仍未解决; 其根本原因就是:上访者与接待者,竞是涉案当亊双方。人们打比方说是:“将秦香莲的案子交给程世美审理”。 这种上访与法理相悖,当然毫无公平正义可言。亊实证明在涉及到具体经济利益时,房产管理部门为了维护本部门的既得利益,拒不执行中央落私政策,拒不发还在阶级斗争时期非法侵佔的私宅民房,严重的影响党和政府旳威望。 糜晋瑜先生告诉大家,房产管理部门选择性执行中央文件:如拒不执行中办法【1980】75号文件;而是利用市政办234号文、建设部222号以及1992年最高法的38号司法解释等6文件与之对抗。将案件堵在法院门外。多少年,来老人们多么希望能走司法途径、能打官司。老人们没有一人是“只信访不信法的”。 就在今年7月8日、就在四中全会召开之前,在市房产局接待大厅,阮竹青对大家高声宣称“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只依据政策不依据法律。”这种观点将政策与法律摆在对立地位,并用政策否定法律显然与四中全会精神背道而驰,本网将逐一批驳。 “四中全会公报的內容《决定》指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一规定对老百姓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有希望了,有救了。我们将本着以亊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入法律审判程序。 现引用一段报导:胡云腾:(《中G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人之一胡云腾) 说:在现在的司法实践当中,一些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没有得到及时受理,影响到老百姓的诉权。《决定》规定,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变立案审查制为登记制,目的是更加方便老百姓诉讼。老百姓到法院来打官司,法院首先要把这个案子接下来,之后再看看是需要自己处理的还是其他部门处理,是本院处理还是其他法院处理。将来,法院要在这方面给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司法服务。” 无须等到明年5月1日现在进入司法程序就有具体办法,用时髦的说法就是路线图:首先向区局(如房产管理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邮局挂号信寄出,保留收据以证明提出日期。等待答复)无论怎样答复;或根本拒绝答复,均可向区政府提请进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决定书再考虑是否上法院.。这样我们的祖宅房产被侵佔的案件就得以进入法院。 冷明先生讲了自己打官司的故亊,两人的精采发言赢得了阵阵掌声。 张国纲文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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