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周玉珍局长:省委【58】305号文执行还是不执行?
2011-06-25 17:25:31 来源:糜国良 浏览:4150次
周局长; 您好,回信収悉。谢谢。 我提的问题是省委【58】305号文执行还是不执行?您的回信没有直面提问而是绕过305号文去谈私改方案,226号文,29号文。您以为这样回答就能诠释留房再次被改造完全有政策依据吗?错。 305号文是省委私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共有19条具体问题意见,请各地参考执行。参考执行并不等于不执行,这一点要搞清楚。然而武汉市私改文件汇编中305号文没有汇编其中,这是什么意思不言而喻,这也不是回避提问的理由吧。 省鄂政发29号文进一步强调要贯彻305号文,29号文颁布后,武政办紧接着颁发了【1984】197号文,文件明确规定;私房改造自留房应发还产权。这就是对武汉市58年私改工作的纠偏纠错。 建设部建住房【2005】226号文规定;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政策规定的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不得变动。那不按政策规定将留房纳入改造是不是应撤销改造呢?该文件还规定;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市县人民政府的督查。武汉市在省政府领导之下,下级服从上级这是组织原则,请您们不要将自己置于督查之外。 再问,省委【58】305号文到底执行还是不执行?我将持续关注。 此致
敬礼 糜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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