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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1.26亿拥有的权利

2012-07-14 06:13:01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401
    1.26亿是武汉市委、武汉市政府根据武汉市房管局的测算,由武汉市财政局拨款,作为落实私房政策的“专项资金”。既然是专项资金,也就只能用于“落私”工作。当“落私户”按法律、政策规定解决问题时,拿到的应该是本金加上利息。现在起码有一点可以明确武汉市房管局是违规了:业主利息被截留。

    在“落私”工作全部结束后,如果1.26亿有剩余,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应将剩余款退还给财政局。因为1.26亿不是房管部门的私有财产,不是他们小金库的钱,这些钱不仅作为落私成员的我们拥有监督权,作为咱们武汉市的纳税人,更有资格来监督1.26亿的使用。故,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应该也必须将1.26亿的使用公布出来!

    近闻武汉市行政监察局已要求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1.26亿的使用情况,对此我们表示期待。当然我们并不希望看到该局有挪用该资金或更严重的情况出现,也可能这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

    我们拥有监督权就将运用这个权力监督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合理、合法的使用1.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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