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安副处长及信访处去留的遐想
2012-09-02 23:02:2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951次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行政部门,负有行政执法主体公开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该局私设“信访处”后,将原属于“办公室”的职责范围的“信息公开”、信访工作和“产权处”的落私工作一并划入“信访处”,但一直不肯公开“信访处”的职责。“办公室”则不再面对群众,也就是他们自己所称的“只对内”。同时拒绝公开该局重新调整各内设机构工作的职责范围。现在市编制办公室证实市房管局未设“信访处”。对于市局信访处的归宿,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探讨一下,纯粹娱乐。
对于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设立“信访处”,武汉城投公司的领导、市局领导及部分区房管局领导各有不同的看法和理解。一般认为市房管局为了维护他们的“尊严”,会想办法让“信访处”合法化,不过我认为这种推测基本上是不成立的。原因如下:
1、合法化必须经过很多手续和程序,短期是办不到的;
2、假定市房管局以工作量大为由申请,那么武汉市其他的局如卫生局、药监局、工商局、税务局等能不能也依此理由申请增加编制呢?答案是否定的,即不可能获批。否则机构又重新变得臃肿了;既然其他局不可能,则市局也不可能;
3、市房管局不愿意打自己的脸,难道能够监管市房管局的市编制办会打自己的脸,否定自己已经作出的市房管局未设信访处的结论吗?何况市编制办本来就是秉公执法,依法行政!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市房管局不可能设立“信访处”的结论,那么“信访处”的结局只能是撤销!信访处被撤销后,原信访处的处长—张国安先生的去留我们又可以推测一下了。
1、高升或到其他部门或单位,或者或者….也就是不管“落私”工作了,我们祝贺他;
2、回到产权处。又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直接作为产权处的处长,那么现在的处长赵处长就得挪位,一个萝卜一个坑,16个处长的位置只能有16个处长,如果多出一个处长则会被编制办公室追查。作为年轻有为的赵处长和马上就要58岁的张副处长相比,赵处长挪位的可能性变得很小很小了;
第二种可能:张处长回到产权处官复原职成为副处长,继续负责落私工作,这样他就得向正处长请示汇报了。
3、赵处长走马上任时是不管“落私”工作。当张处长仍为产权处副处长并分管“落私”工作时,作为产权处一把手的赵处长必须又要管起落私工作了,这是他推辞不掉的,不知道他又将作何打算呢?
4、 “信访处”撤销后,信息公开和信访的工作又重新成为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不可能只“对内”了,办公室又作何打算呢?
5、当“落私”工作被确认能够进入信访渠道时,市房管局应该有办公室和产权处两个内设机构就可以互相协调和制约了。 6、咱们的张国安副处长能否到其他处室仍然负责“落私”工作呢?这就涉及到一个“事随人走还是人随事走”的问题。产权处的职责是“9、负责制定全市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故落私工作是不可能到其他处室的;
先把我的预测放在一边,看看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一步是怎么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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