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何艳局长善意地提个醒
2014-07-13 17:36:12 来源:冷明 浏览:2224次
最近,武汉市的私房业主向该局递交内容完全不同的数份信息公开申请,然而该局以一种“模板”方式予以“告知”。从表象上看,似乎是该局从将信息公开的答复以“信访”形式予以答复被上级领导斥责后,又有找到了以“告知”方式予以答复的一种新模式。 然而实际是:该局信息公开的答复由“信访处”来完成,而因信息公开的答复被起诉后,代表市局出庭应诉的又是该局的“法规处”。由于“信访处”的回复好与坏、对与错与“信访处”没有太大的关系,回复后所引起的诉讼由“法规处”承担,如果败诉,笔者猜测应该由“法规处”承担。在这样的背景下,代表该局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信访处”则肆意而为,不论什么信息公开申请,均以“XXX:你要求公开‘XXXX’,现告知如下:你所提的上述问题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特此告知。” 在这样的实际状况下,以上述模板形式作出这样的回复时,“信访处”完全可以不考虑后果、不考虑回复的时效、不考虑可能造成的危害,反正给一个“告知”,他们的工作就完成了,后果自然有人承担、黑锅自然有人背。 在信息公开列入其绩效考核的今天,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何艳局长确实应该好好过问一下信息公开工作,没准您的部下涮了您,您还蒙在鼓里。就以上情况,笔者在此给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何艳局长善意地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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