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给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何艳局长善意地提个醒

2014-07-13 17:36:12 来源:冷明 浏览:2080
    最近,武汉市的私房业主向该局递交内容完全不同的数份信息公开申请,然而该局以一种“模板”方式予以“告知”。从表象上看,似乎是该局从将信息公开的答复以“信访”形式予以答复被上级领导斥责后,又有找到了以“告知”方式予以答复的一种新模式。
    然而实际是:该局信息公开的答复由“信访处”来完成,而因信息公开的答复被起诉后,代表市局出庭应诉的又是该局的“法规处”。由于“信访处”的回复好与坏、对与错与“信访处”没有太大的关系,回复后所引起的诉讼由“法规处”承担,如果败诉,笔者猜测应该由“法规处”承担。在这样的背景下,代表该局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信访处”则肆意而为,不论什么信息公开申请,均以“XXX:你要求公开‘XXXX’,现告知如下:你所提的上述问题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特此告知。”
    在这样的实际状况下,以上述模板形式作出这样的回复时,“信访处”完全可以不考虑后果、不考虑回复的时效、不考虑可能造成的危害,反正给一个“告知”,他们的工作就完成了,后果自然有人承担、黑锅自然有人背。
    在信息公开列入其绩效考核的今天,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何艳局长确实应该好好过问一下信息公开工作,没准您的部下涮了您,您还蒙在鼓里。就以上情况,笔者在此给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何艳局长善意地提个醒。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钱志铭先生的维权日志
全国千百万“国家经租房”权利人致十三届全
武汉市民糜晋瑜先生给市长的信
武汉闵小莲的检举控告信
武汉市市民糜晋瑜 先生向武汉市市长提出的咨
武汉市武昌区刘建军给包案区长胡建的一封公
武汉市民糜晋瑜给武汉市长的一封信
党中央从来没有出台将私有房产收归国有的政
私房改造是社会主义改造组成部分吗?
谈最高法文件清理结果的鉴定标准
定租与定息的区别
谈经租房政策的两个核心文件
最高法院判例:人民法院在立案环节不宜强求
向武汉市人民政府反映“关于祖宅土地房屋权
1.26亿的前世今生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冷明的部分博客
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汇报
依法申请对规范性文件--最高院法发〔1992〕
给武汉市《市长信箱》的建议
武汉老年讨房团呼之欲出☆☆☆
关于撤销“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决定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
评阮竹青的谬论之一
递交给国家信访局的投诉信
党中央从来没有出台将私有房产收归国有的政
武汉市房管局的《答复书》?求助信?
这样的规定不会就这样寿终正寝了吧。
解读武汉市房管局官网上关于“解私”的一篇
涉及“落私”文件及法律汇编
{征求意见稿} {私房维权业主写给习总书记的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