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后裔的申诉 祖父保国却保不了家。
2012-10-04 17:41:19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536次
祖父彭东亭(别名彭启金,68年病故)参加辛亥革命,用生命换回来的安家费和在家靠养猪为业,慢慢购置了一处房产,座落在桥口区中山大道,共计建筑面积约590多平方米(分前后两栋两层木板楼房,房产登记为中山大道69号,后门牌号改为中山大道63号、65号及三乐里79号、80号、84号)。 1958年10月,曾将后面一栋(三乐里84号)建筑面积329平方米的住房交‘国家经租’[私改编号‘1771’每月领定租至1966年为止},前面一栋中山大道63号、65号及三乐里79号、是自住留房。1970年,荣华街办事处强行霸占我中山大道63号房办公(自住房一楼,面积为92.66平方米)。可是在1978年10月,国家已在拨乱反正的时候,荣华街和桥口区房产公司却串通在一起,抛出由桥口区革命委员会桥革(1978)26号文件通知,将我们自住房谎称是“漏改”的房屋,强行纳入无偿的社会主义改造,(即无偿接管,没有定息)简直太荒谬了!他们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国务院国房字(64)第21号文件精神。而且国家已经在清退发还“十年动乱”中被非法侵占和没收的私房。他们完全是利用手中职权来掩盖其非法侵占私房目的。当80年代,全国都在贯彻落实党的发还私房政策时,房产部门却说我们的私房不属于落实政策的范围,理由是;我们的私房不是在“十年动乱”中没收的,以没有政策发还我们的私房来愚弄我们。真是好笑!政策完全有他们说了算。 1992年,桥房公司搞旧城改造,将我们居住的房屋在原地拆除重建(建9层楼房,就地安置回迁,我父亲因房屋拆迁得不到拆迁补偿与安置,逼得于92年4月21日上吊与房共亡。1995年1月当拆迁户等到回迁安置住房时,原私房业主的产权房拆除后却不明不白的变成了公房。每月还要交房租)。同年9月,武汉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却以我家私房又属于落实政策的范围,以武房产(1995)237号文件批准作出撤销1978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可是,我们房主至今连一纸文书都没有收到(法律文书和通知书,即办理‘退产还房’的手续)。房产部门完全是以欺骗手段蒙骗上级部门,从左手换到右手。即‘先没收你的房,后剥夺你的权。如今房产部门竟然谎称我们的私房是按政策处理落实,已作价补偿,是‘案结事了’的。简直太荒唐!请问武汉市房产局和桥口区房产局,主体是谁?给谁的房子作价?补偿的是什么款?能提供办理的相关证据和办理的合法的手续吗? 我们希望武汉市房产局和桥口区房产局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以理服人。不要学小日本,中国外交部长扬洁篪在联大会上的发言;日本“购岛”是非法的、无效的、单方面的不合理的,钓鱼岛主权永远是中国的。我们私房业主们强烈支持扬洁篪在联大会上的发言。
2012-10-3 17:23: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