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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毒瘤2013-04-28 09:15:13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5744次
社会毒瘤
武汉市硚房集团公司在1985年以国家名义收购我汉正街门面房违法! 1980年因体制改革,原武汉市房地产公司硚囗分公司,政企分离,分成属政府职能部门的房产局及企业硚口房产公司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单位。 按理这个硚口房产公司(即现在硚房集团的前身)是企业性质就不具备政府权力,无权行使国家行政权,更不能代表国家,強行低价收购本该落实返还业主的汉正街门面房。 很遗撼,这本不该发生的亊发生了。1985年硚口房产局发文批准:硚口房产公司的非法请求:收购我的汉正街门面房(当时准备落实政策返还业主的,不返还了!)更为恶劣的是,以国家的名义。此举相当于政府批准文革时遭劫掠的该退还的赃物转手“卖” 给第三方去牟利了。这就是职能部门给国家造乱子!给至高无上的国家脸上抹黑。 从哪时开始,硚房集团就是个亦政亦企、非政非企、非牛非马的特殊单位。就像个披着羊皮的狼,横行羊群,隨时扑向倒霉的恙羊。它阻止落实政策的进程例如笔者的私房、擅自拆除已撤销改造的私房(如硚囗彭汉宜家的祖产)等等。制造了一桩桩私房被强占的案件,摧生了-件件私房上访户,同时也滋生了一批批蛀虫(如朱世雄贪腐案)等等。它是个典型的社会变色龙,根据特殊的社会环境它表示不同的身份,一会儿是神圣的国家,一会儿又是以追求最大利润的企业。占尽市场先机,使自已成为硚口区举足轻重的企业集团。正因为它游离于政府与企业之间,成为了个特殊的利益集团。这个集团缺乏必要的隶属管理关系以及必要的监督机制,形成监管真空。为了追求利润游离于法律和政策之外,直接损害百姓利益,成为社会毒瘤!当前社会房价畸高,一房如一命,硚房集团的所作所为违背了党的政策、违背了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这样它就把自已推向风头浪尖。习总书记不久前说,所有机关单位都必须在法律下运行。硚房集团不能例外,毒瘤不除将无宁日!原汉正街693号业主张国纲2013.4.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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