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房歌 及备注
2013-07-02 17:34:49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177次
讨房歌 改词——雷钧 1、原歌名《志愿军之歌》改词
雄赳赳 气昂昂 返还我私房, 反腐败 反贪污 就是保家乡。 中国好儿女, 坚持正义和真理, 不还我私房决不罢休, 斗到底!
2、原歌名《歌唱祖国》改词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 我们坚决要还我私房 为了正义 为了真理 反对腐败 打倒贪官 我们坚决要还我私房 宽广美-美丽的土地 是我们親爱的家乡! 英雄的人民,要还我私房!
3、原歌名《革命青年志在四方》 我们要还我私房 理直气壮 斗志昂扬 为了正义 无限荣光 为了真理 还我私房 向前进 向前进 排除万难 还我私房 向前进 向前进 排除万难 还我私房!
本网版主备注:
武汉市的文革房、私改房、托代管房及经租房;在文革浩劫时期及阶级斗争时期,被房产管理部门,无偿接管,或被強行低价非法收购,至今拒不按党中央有关私房政策给予落实,违反了“返还私房,是党的既定政策” 详見中办发【1980】75号文,引起众多私房业主及其后裔集体上访,讨要私房。市房产局个别官员欺上瞞下,对于长期群访的上访戸熟视无睹、进行打压。因此业主雷钧利用亿万群众熟悉的革命老歌、改词表志传唱。实属万不得已,敬希网友理解支持。 他们也太不像话了!早在33年前,全国各大城市都执行党中央的落实私房政策时,唯独武汉市房老虎顶着不办。他们擅自终止落私进程,強行撤销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并且将工作专班解散、印鉴封存。同时在1980年到1989年间,继续搞漏改、补改,侵占民房。火上加油。违背时代精神,与党中央的大政方針对着干。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在改革开放时代,其下属特殊单位:各区房产集团公司和城投公司,竞然打着“国家”名义,强行低价非法收购私房,严重地损害了党和国家烕信。破坏了和谐社会建设。他们也太不像话了!武汉市政府早在2008年就拨款1.26亿元解决历史遗留私房问题的专项资金。体现了武汉市政府对落私问题的重视、体现了市政府一心为民、关心民生的大政方针。迎得了众多受害业主的衷心感谢和拥护! 但是市政府的宝贵资金,拨到市房产局的账上后,就如同肥肉落入虎口;五年来钱不用完,亊不解决,辜负了市政府的重托。在使用的过程中,暗箱操作、私向授受不知有多少猫腻!对外从不公布有关信息,视百姓为草芥。是可忍孰不可忍也。只好仰天高歌,以歌当哭!20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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