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依法予公开:贵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人名字的记录信息 申请人信息:公民 姓名:冷明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42010XXXXXXXXXX 联系电话:139XXXXXXXXX 邮政编码:430015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XX 电子信箱:lengming@126.com 申请时间:2013年12月23日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贵局“信访处”不论是被“摘牌”还是“合并”到贵局“办公室”,“信访处”肯定是不存在了。相信贵局“办公室”不可能同时出现两位“正处级”领导。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公开如下政府信息:贵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人名字的记录信息。 申请人:冷明 201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