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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评论,不动产登记局开张之日,乃房管局蜕变之时2015-02-27 17:49:5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351次
本网评论,不动产登记局开张之日,乃房管局蜕变之时
现在时刻都在发生的房产交易活动,如过户、登记、换证、更名、缴稅等,都在房管局登记大厅办手续。但这种日子将不会很长了,房产证、土地证与不动产证,国家规定可以同时并存,都有效。但我想,办理登记的职能机关:原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局绝不可能再同时运作。 房管局不再拥有这方面的政府职能;房管局将不可避免旳发生重大改变。 亊实上房管局也完成了它的使命早就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在阶级斗争时期,特别是在“文革” 时期,以漏改、补改的名义“改造” 了许多私人住房,并且公然打着国家旗号強行低价侵占百姓住宅,美其名曰:国家收购;或曰无偿接管。悍然违反【宪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规定。在所有这些“收房” 过桯中房管局的经办官员从来就没有征求房主意见的习惯,当然更不会付给一分钱;绝不办理任何法律手续;说收房子就收了。筆者在汉口汉正街的门面房就是在1972年无偿接管的,本人親历親为绝非道听途说。房管局对老百姓的民房住宅巧取豪夺,丧尽天良,同时也违背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如中办发【1980】75号文;为了特殊集团的经济利益,房管局不顾中央政策规定以強行收购代替发还私房的党的既定政策。迫使武汉市的私房业主不断赴京上访。令人不解的是一个政府职能部冂竞然是制造上访访民的根源,而长期没有得到监察机关的制止。更为严重的是房管局利用手中掌握的登记权;自制登记申请书,又自已批准,将别人的私房转入自己名下:如1987年8月5日将别人私房转入陈培生和陈银州名下,前者是市房管局局长后者是房地产公司经理,就在办公桌上-支筆完成了房产权无货币转栘登记手续,真是天下奇闻! 房管局可以说是作恶多端,树敌无数完全背离党的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涤除了它的登记职能再次证明党中央的英明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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