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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管局将落实私房工作急于收官深层次原因是什么?2014-09-30 07:34:12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469次
武汉市房管局领导到江汉区房管局调研工作时说,落实私房工作于28号文下达后就结束了,现在是“解私”,“解私”就是维稳。这基本上是原话。冷明同志曾经就“落私”和“解私”问题向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函如下:关于落私,“经查,我市落实私房政策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2014年2月18日”。关于解私,“经查,根据武政办【2009】151号文件的规定,市解私办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在该局的直接领导下承担具体工作。2014-3-12”.以上两个复函,说明“落私、解私”工作仍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责范围之内。
于2014年8月13日冷明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案答辩状中,答辩人是这样表述“经审查,被答辩人提出的关于落实私房政策的工作,至今一直在进行中。” 以上复函已作为证据固定。武汉市房管局在证据面前无力反驳。所谓落私已结束、解私就是维稳,纯粹是欺上瞒下。武汉市房管局为什么急于将我市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这一页书翻过去?我想从几个方面来论述。 一.历史原因 武汉市在1958年城市私房改造中以极左的手段运用政治运动方式对私房进行改造,走在全国前列。人民日报1958年8月6日曾刊登一篇文章,题目是【全面完成城市社会主义改造】。在文章中对武汉市私改有一段描述“各地在进行这一工作时都作了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思想教育工作,武汉市创造了依靠群众、结合街道整风开展这一工作的良好经验。这个市的居民在整风运动中,通过专题鸣放和大字报,围绕着私有出租房屋问题展开了大辩论,推动房主接受改造;对于房主的政治思想和经济生活情况也依靠群众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使房主们觉悟提高,自愿接受改造,因此全市在一个多月内就全部完成了改造工作。对于不属改造范围和暂时不能进行改造的出租房屋,各地房产管理部门也加强了行政管理,帮助房主、房客协商,调整租金,换订租约,使租赁关系正常化” 转载自1958年8月6日《人民日报》。这不到200字内容高度概括了房主的私房是如何被改造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三点信息:1.武汉市是“先进单位”,私房改造的重灾区。2.采取的手段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运动方式。3.时间之迅速只用了一个多月,可谓是私房改造大跃进。用运动的方式,强迫房主们接受改造,政策谈何而言,形同虚设,其结果已经背离了改造的初衷。这极左的路线延续到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资料列入改造范围的房产归入房管局。它成为名副其实的既得利益者,给后续的拨乱反正,落实党的私房政策造成极大的阻力。 二,武汉市房管局是落实私房政策的最大阻力。 武汉市房管局既是既得利益者,又是落实私房政策的主导者,既是本市落实私房政策制定的参入者,又是政策的解释者。这样的双重身份能落实好私房政策吗?肯定不能。落实私房政策一开始,房管局的指导思想就错了,市房管局就有人公开说:“房子退还房主,我们还吃么事”。在运用政策上断章取义,将湖北省委【1958】305号文没有编入《政策汇编》。并说我们不执行省里的文件。该文件对私改起点提出了具体意见:“应从自有房中扣除租住房屋面积后,再计算改造起点,留房后不够改造起点者,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已投资公私合营企业者,不另行改造”。武汉市不执行305号文本身就违反了住建部【2005】226号文精神“凡是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政策规定的。。。。。。”并未对武汉市直接下文,武汉市必须执行省里文件。武汉市房管局在落实私房政策中把作价补偿作为重要手段,背离了中办发【1980】75号文规定的“发还私房,是党的既定政策”。在接管期间武汉市房管局视政策而不顾,不考虑房主的利益,继续向左转,不管原房基础动了没有,原房在不退原房,一律按拆除改建处理,象征性的给房主每平米几块钱,十几块钱打发了,事后向市及建设部汇报,谎称武汉市落私工作已完成,比例达到百分之九十五点四,向上邀功,获取政绩,市房管局原付局长谢某因政绩突出直接晋升到建设部任职。房管部门除了捞取政绩外,还将落私的房源占为己有,用于内部职工的福利分房。现任市房管局巡视员阮某,在其任产权处处长期间,面对要求落私的群众,多次谈到落私房源,他说,我们也很困惑,例如在江汉区常码头地区,市里安排准备为落私之用的近百套公房,至今无帐可查,到底做何用途,我们一点也不知道,近百套公房至今下落不明,好像人间蒸发了。阮的一席话既道出落私工作中的猫腻,又是对在现有管理体制的弊端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无奈。2006年市政府又拨1.26亿用于落私,到目前为止还剩8000多万挪为它用。写到这里,大家或许会明白武汉市房管局为什么将落实私房工作急于收官?深层次原因是什么了吧? 三、急于收官是为了划上圆满的句号,还是怕真相大白于天下?党的18大3中全会以来,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群众将私房历史遗留存在的问题与宪法和相关政策相对照,发现问题越来越多,特别是掌握“信息公开”这一法律武器后,行政讼诉案子一个接一个,房管局以被告的身份接受法庭调查,虽然百般抵赖,口子终究将会被撕开,拔出萝卜带出泥为期不远。房管局害怕这一时刻的到来,急于掩盖事实真相,开培训班,统一思想用极其挑逗的语言来挖苦落私群体什么“富人变成了穷人,心理不平衡,总想算旧账,他们想利用祖辈的财产历史问题搞几个钱”,什么“讨巧占便宜的心理,能得到哪怕一点点房子或一点钱就好,有部分人通过闹得到了好处。”甚至诬蔑落私群体“以私有财产受宪法、物权法保护等理由,要求推F社会主义私房改造”。使出浑身解数,用尽敏感词汇极力把要求落实私房政策的群众推向社会的对立面,成为他们维稳的对象。他们越这样做,将越适得其反。处心积虑地通过维稳将落私这一书翻过去,只能是欲盖弥彰。 糜晋瑜20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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