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一厢情愿
2015-07-07 14:16:20 来源:冷明 浏览:1927次
最近武汉市部分法院的法官一方面向部分业主倒苦水、打亲情牌,另一方面在审理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时,又毫不留情地将私房业主的信息公开申请裁判为“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而拒之行政诉讼的门外,胆大妄为的法官竟然和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沆瀣一气地与习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对着干。当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为他们的手段起了效果,故态复萌,搞了一系列小动作(如:不开该局信访接待室的大门等等),也向其下属各区房管局下达指令:要从严处理落私问题。 其实,我们从法官莫可奈何的态度也可以知道:目前法院并没有接到上级的指示不受理“落私”问题,更没有接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类的行政诉讼。法院系统希望将“落私”问题拒之门外的级别最多也只能在武汉市中院。横向比较,全国各大、小城市法院系统既没有不受理信息公开类的行政诉讼,也没有不受理“落私”问题。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落私”问题是能够进入诉讼程序的,只是目前还有一些障碍要越过,这些障碍只是武汉市特有,谁叫武汉市是落私工作的重灾区呢!因此,当法官向部分业主抱屈的时候,当业主动了恻隐之心的时候,武汉市房管局的官员们暗自庆幸,以为其永久霸占业主私产的目的可以达到了。殊不知讨回本属于自己私房的行为是每一位私房业主为之奋斗的目标。当业主告知法官:(92)38号不是司法解释时,法官居然说要去查一下。现在很清楚了:糊涂官司打不了不糊涂的百姓!不是司法解释的(92)38号《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一个行政诉讼就举报一个法官!当法官不停地被原告举报时,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定不再感受到他们误以为已经成功的喜悦。原来的喜悦是南柯一梦,关落私的大门只是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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